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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出台12条措施强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管理

        近期,云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围绕外资贷款项目储备申报、执行实施、资金监管、部门协同4个方面提出12条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云南省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监管工作。

       一、加大项目储备,高质量申报项目。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构建外贷项目联合征集、储备、申报“三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储备一批、包装一批、申报一批、退出一批”的原则,建立外资贷款项目储备库。重点围绕项目投入领域、融资方案、绩效目标、机构能力、债务风险情况等方面,逐级从严开展项目财政评审,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强化责任落实,规范项目执行管理。严格按照地方政府主权外贷预算管理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提款预算,从严开展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强化项目要素保障,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工作要求,建立项目推进工作台账,确保管理具体化和精细化。综合运用专人负责、按月调度、限时办理提款、项目执行与资金分配挂钩等措施,确保项目按年度执行计划推进。

       三、拧紧管理链条,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多级联动督促项目单位和执行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项目招标采购、财务会计、资产管理等制度,压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规范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加强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指导督促还款责任人制定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责任,坚决杜绝债务拖欠情况,维护云南省信誉。

       四、部门协同发力,健全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州市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等项目参与方职能职责,强调横向、纵向协调联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做好项目执行及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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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5日